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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:2021年07月21日 10:03点击量: 255

各位老师、同学:

根据《厦门大学办公室关于2021年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厦大办〔2021〕36号)文件通知内容,2021年暑期起止时间为8月1日(星期日)至9月11日(星期六)。为扎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,维护校园平安稳定,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、事件发生,现就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遵照执行:

1.全面排查,消除隐患。在放假前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检查,对实验室内的水、电、气、管路设施及压力容器等进行全面检查、检修工作,严控水管破裂、电路故障、压力容器故障和各类气体泄漏等风险,严防事故发生。对贵重精密仪器及大型设备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。

2.管控危险品,落实上锁要求。落实好管制化学品(剧毒化学品、易制毒化学品、易制爆化学品)、放射源等的保管及使用。对各类管制化学品、放射源等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的规定,妥善保存。清查盘点各类管制化学品,根据消耗情况在假期前及时补充,确保暑假期间储备充足、实验正常开展,尽量不在暑假期间进行管制品购买、运输等。

3.加强各类危险废弃物的管理。各实验室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,严禁把实验室废物与其他实验室设备、设施或材料混放,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丢弃。研究院假期前对实验室内已有的危险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清运,假期内产生的废弃物暂时各实验室存放保管,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,开学后研究院统一清理。

4.做好实验室基础安全工作。假期无工作任务的实验室,可关闭实验室,但在关闭前应关好门窗、切断水电,确保监控报警设施正常工作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突发事件的“三防”工作。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,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。

5.加强实验过程管理。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风险评估,制定并更新应急预案,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。禁止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开展危险性实验。原则上不允许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,确需开展过夜实验的,请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开展。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。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各项管理工作。

6.切实做好实验室防洪、防涝、防台风准备工作。各实验室要开展实验室防台、防涝风险排查,特别是要妥善保管遇水反应的危险化学品,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。

7.落实假期安全值班人员。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值班工作,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人员,请各实验室安全员在放假前制定《2021年厦门大学暑假实验室值班表》并更新实验室内高危药品、气瓶、24小时不断电设备、大功率设备及10万以上贵重仪器设备信息(均为在线文本,已另行通知安全员具体填写方式),以备研究院暑期巡查人员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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