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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(含校奖)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:2024年11月01日 14:59点击量: 537

各位同学:

鉴于高校国家奖学金政策有所调整,国家奖学金将进行补充评选工作。结合相关通知精神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要原则

根据学校相关文件通知,本次补充评选工作尊重各单位已评定的国家奖学金、校级奖学金评奖推荐结果。已在学院层面获得各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,在符合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,优先保留其推荐获奖资格(无需重复评选)。已获得本年度(9月份)校级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学生,可自愿提交本次国家奖学金追加评选申请,原奖项(校级奖学金)视为自动放弃,原推荐获奖资格不再保留,腾出的相应空缺奖项同步进行补充评选。

通知近期将发布(追加名额可先参考第一轮指标估算,学校通知发布后将转发群,请密切关注群消息),有意向申请同学请按9月份学院的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给班级负责人,由于评选及报送时间紧凑,请有意向的同学于11月2日(周六)跟班级负责人登记报名意向,为避免遗漏,请同时填写腾讯文档在线表单进行登记:https://www.wjx.cn/vm/e1XkEB9.aspx(请于11月2日前完成登记)。

同时,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下午3点给班级负责人。各班级负责人于11月4日晚上及时将材料提交给团总支负责人。

备注:结合总体指标,按照研究生评奖细则的原则推荐候选人。

三、校级奖学金补录

因本次国家奖学金追加评选而导致的部分校级奖学金名额空缺,空缺名额同步开放补录。优先在候补人选递补,如仍有剩余指标,将在新申请者中评选。新申请者的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节点参考国奖的要求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评选过程中,如有指标有剩余,将回收相应指标,并统筹调配。

为不影响整个学校评审进度,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。逾期恕不催报(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)。未按要求填写材料、材料不全、材料不符合规定以及未按时提交导致不能顺利评选的,后果自负。如有未尽事宜,后续将做补充说明。

五、评奖联系人

团总支(萨院):王宇盈 , 邮箱:983231132@qq.com; 周敏涛,邮箱:2492813815@qq.com


院学生工作组

2024年11月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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